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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名妓”若小安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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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壇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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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生勳章 回文勇士 中學生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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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9-28 13:36:19 |只看該作者
    不错啊  价格不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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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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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熱心會員 實習版主 男生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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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9-29 00:36:39 |只看該作者
    “若小安1”微博内容纯属捏造 当事人被警方处罚


    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通报,针对近期备受广大网民和媒体关注的“若小安1”微博内容,杭州公安机关迅速跟进,已经查明事实真相。网民“若小安1”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其微博中叙述的所谓“杭州失足女”经历纯属捏造。9月28日,杭州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近日,一网名叫“若小安1”的网民微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1年1月以来,该网民在某网站上以“杭州失足女”身份发布了401条微博。其在微博给自己贴上了“鸡者、小姐、性工作者、底层80后”等“瞩目”标签,还采用了“纪实”的手法,引起了网民的大量跟帖及部分媒体的关注。
    根据上述网络传闻中涉及的卖淫嫖娼线索,杭州警方高度重视,部署开展了调查工作。9月27日下午,杭州警方找到了“若小安1”微博的撰写者林某某。现已查明,林某某,男,1980年出生,已婚,育有一子,现任浙江省某文化传媒公司一刊物主编。为吸引网民关注,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林某某从今年1月份开始,模仿外国文学作品,通过微博编造并发布“失足女接客日记”。
    鉴于林某某对自己捏造事实欺骗广大网民、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表示认错和悔过,杭州市公安机关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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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壇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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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人 中學生 回文勇士 男生勳章 簽到達人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簽到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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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9-29 00:55:20 |只看該作者
    搞不清楚
    請大家多給發帖者支持,有您們回應支持,才有動力去發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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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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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文勇士 文明人 男生勳章 中學生 簽到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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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9-29 03:21:42 |只看該作者
    請善用帖子右下角舉報鍵,來檢舉有害網站/垃圾/宣傳帖,每個舉報會有金錢增加。
    3000  7年   3000-7X365  这也太强了吧 才22岁?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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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壇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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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1-9-29 16:04:12 |只看該作者
    神奇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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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3-3 12:15:58 |只看該作者
    大多数玩群p,造孽啊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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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壇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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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3-3 14:30:38 |只看該作者
    这是不是真的啊我都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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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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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3-3 18:05:10 |只看該作者
    一天得多少个呀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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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3-3 18:37:57 |只看該作者
    没听过,也没关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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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12-3-3 18:40:54 |只看該作者
    长得还可以
    不要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論壇需要你的分享才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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