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概述了胡文海事件的前因后果,值得你一看值得你深思。话说楼主这么多年后才看到这篇文章,惭愧啊。
大圣简评: 胡文海——这一十年前就闻名中华大地的人民英雄,大圣到今天才了解其英雄事迹,不免惭愧。陈行之这篇文章写得真好。不仅是文笔好,内容更好:写得细、写得深、写得入木三分,写到了绝大多数中国老百姓的心里,其中也包括我们这些良知尚存的知识分子。 读罢此文,大圣唯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只有中国百姓都能向胡文海学习、都能有点儿胡文海的那种勇于牺牲“小我”以成全“大我”的精神,只有千千万万个胡文海都站起来,中国人民才能真的被解放,中国的未来也才能看到希望! 胡文海困局——中国人生存形态解析之一作者: 陈行之 2010-11-23 06:16:37 发表于: 博客中国
1.引 言 一个人呱呱坠地,从母体中脱落,转变为自主呼吸,从而开始独立的生命过程,为什么有人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人成了流血流汗的农民工或者沿街乞讨的流民?为什么有人成了科学家,有人终生都在做工匠?为什么有人道德高尚,有人灵魂猥琐?为什么有人善良得连蚂蚁都不肯踩,有人却成为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为什么有人不为五斗米折腰,有人却成为权势者身边的奴才?为什么有人官运亨通成为民众的牧人,有人却命运多舛沉淀在社会底层?为什么有人平庸浅薄却得到更多话语权,有人因为思想敏锐反而遭受牢狱之灾?为什么有人在北京城区最优秀地段占据政府赐给的数千平方米古典园林式宅院还有武警把守,有人却在房屋被政府强拆之时束手无策只得用自焚的方式结束宝贵的生命? 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性格即历史。”似乎这一切都渊源于人的性格,一个人倒霉首先因为他有倒霉的性格,是狗日的自己把自己弄成了眼前这个样子,与他人无干,与社会无干。以前我很愿意相信这句话,但是经见得多了,就禁不住疑惑起来:如果说性格主要是遗传因素造成也就是爹妈给的话,那么,难道倒霉蛋的父母在生孩子的时候就怀着恶意,成心让自己的子女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难道贵胄们的父母在交媾的时候就讨论过要生一个龙驹凌驾在万人之上?我不相信。 人一旦不相信什么事情,就会格外在意那件事情,想为疑惑寻找答案,结果我听到了这样的解释:“当人类个体生命开始的时候,生命过程就会有两种元素——遗传和社会——与之相伴,它们以崭新的姿态出现每一个个体生命之中,个体的任何所为都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其中的哪一种……它们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人才会在其生命过程中发展出某些潜能,压抑另一些潜能。”([美]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 这里所说的“潜能”,我理解指的是人的内在德性,既可能是善,也可能是恶。在善被压制的地方,恶就会生长,在恶被压制的地方,善就会升扬,库利强调的是:人是社会和遗传两种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这里有一个问题,在人产生的过程中,遗传和社会这两种因素是半斤八两地各自发挥作用,还是某种因素起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另一种因素起辅助的作用?我认为是后者,即人的最终状态更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给他提供了什么条件,遗传的作用微乎其微,即使最善良和最凶恶的人刚生下来的时候也都一样,谁见过刚脱离母体就向父母亲鞠躬作揖或破口大骂的婴儿?谁也没见过。 如果我们认可人是社会的作品,人在成为人的过程中社会因素起主要和决定性的作用,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推导,社会的善可以激发人性中的善,反之,社会的恶则会诱发人性中的恶,人之善恶取决于一定的社会形态。我认为这个观点是经得住历史检验,并且是能够被我们眼前事物证实的。 “眼前事物”是什么事物呢?就是发在我们眼前的带有极端性质的社会事件。当下,社会呈现出一种让人不安的暴戾之态,“带有极端性质的社会事件”比比皆是,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要想举出几个相应的例子实在是太容易了。 今天我就来说一说发生在9年前的胡文海杀人案。 2.杀人者胡文海 2001年10月26日晚7点左右,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请榆次区北山煤矿工人刘海旺以调解矛盾为由,将大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根生诱骗到胡文海的住所。胡文海让胡根生打电话,把大峪口村煤矿销售员李继也叫了过来。胡文海让胡根生写两份材料:一是承认其指使高彦书兄弟将其砍伤,二是交代其贪污大峪口村煤矿公款200万元。 胡根生拒绝写这两份证言材料,李继当然也站在胡根生一边,双方发生争执,一怒之下,胡文海用双管猎枪先将李继打死,胡根生扑上去从胡文海手中夺枪,刘海旺用劈斧把胡根生砍倒在地,胡文海又向胡根生连开两枪,随后,两名凶犯逃离了凶杀现场,刘海旺窜到夜色中去了,胡文海则拿着双筒猎枪走向一个个他想杀的人。 大峪口村前任村长冀金堂临街开了一家商店,平时夫妻俩就住在商店里,胡文海砸破们冲进屋里的时候,冀金堂和妻子已经睡下,胡文海对准冀金堂的脑袋就是一枪,冀金堂当场毙命;惊恐万状的胡拉弟试图打开电灯,手还没有伸到电灯开关,胡文海的枪再次发出轰鸣,这个无辜的女人也倒在血泊之中,胡文海迅速离去。
胡文海赶到大峪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李利生家,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叫门,李利生之妻赵银莲毫无防备,刚一开门就被胡文海的双筒猎枪击中眉心,倒地身亡;李利生发一声喊,一个箭步冲出屋外,想跳墙逃走,被胡文海赶上来用枪击倒在地。李利生16岁的女儿李瑞萍当时正在里屋看电视,听到枪声一时懵了,胡文海用枪托砸烂玻璃,把冷冰冰的枪管伸进窗户,对准李瑞萍也开了一枪,李瑞萍身亡。李利生9岁的儿子钻到了床底下,侥幸留下性命。
胡文海赶往村民胡三计家的时候,胡三计正在和郭建勇、安增玉坐在南房看电视,胡文海闯进屋子,将三人全部射杀;胡三计的儿媳妇张素花当时在北房睡觉,听到枪声正要起身,也被胡文海射杀在床上。 随后,杀红了眼的胡文海又相继到会计张敬林家杀死其妻子和次女;到光棍汉高彦苏家杀死高彦苏;到村民胡福龙家杀死胡福龙及其妻子;到大峪口村煤矿矿长刘海生家打伤刘海生……在大约3个小时时间里,胡文海丧心病狂地相继枪杀了14个人,造成另外2人重伤,1人轻伤。 屠杀之后,沉在浓浓夜色中的大峪口村陷入到可怕的岑寂之中。午夜时分,被害人冀金堂的儿子从村外返回父母住的小商店,发现出了大事,赶忙报警,接到报警以后,榆次区公安局迅疾调集350余名民警,榆次区武警部队调集650余名武警,在大峪口村通往邻村、乡镇的主要公路、乡村道路设卡,对凶犯实施抓捕。
此时胡文海已经不在大峪口村。杀人以后,他返回家拿上早已准备好的炸药包,沿偏僻小道骑自行车准备向太原方向逃亡,骑行一段时间以后,胡文海把自行车扔掉,换乘一辆绿色夏利牌出租汽车。27日凌晨4点30分,武警部队在太原附近的许西村拦截了这辆出租汽车,坐在车上的胡文海没来得及引爆身上的炸药,即被武警战士制服,束手就擒。27日晚10点45分,欲乘坐出租车潜逃的刘海旺在榆次被抓获。这意味着被称之为“10·26血案”的胡文海杀人案,在24小时之内告破。 就像所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一样,被称之为“10·26血案”的胡文海杀人案审理得极快,两个月以后的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对案犯做出判决: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武器弹药罪,两罪并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被驳回,这时候时间进入到了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具有中国特色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大会”,宣布了对胡文海和刘海旺的终审判决。10点30分,胡文海、刘海旺在晋中市榆次区被执行枪决,用很不平凡的方式结束了他们平凡的一生。 这次特大凶杀案震惊中外,不仅国内,就连国外媒体也做了报道。震惊之余,人们自然要问:胡文海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如果是在一个健全的社会,这两个问题一定会成为全国主要报纸头条,譬如《人民日报》用8个整版的篇幅约请法律专家和社会学家进行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专家到大峪口村进行学术调查,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间以连播的方式对案件细节进行剖析……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还很不健全,《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电视台都回避了这个严肃话题,我们从国家媒体上看到的仍旧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日夜操劳、全国人民和谐幸福、各行各业捷报频繁的信息,胡文海,这个在社会江河中偶然泛起的浪花,随着他卑微的生命消逝而消失了,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好在一些有良知的地方媒体记者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追踪和调查,更多细节开始被披露出来,基本上弄清了公众关心的胡文海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和他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的问题。在这令人扼腕的社会悲剧面前,人们的反应各种各样,其中一种很让人感觉陌生:尽管胡文海滥杀无辜罪大恶极,人们好像故意忽略这一点,非但不把胡文海看做其罪当诛的杀人犯,反而把他看成替天行道的英雄,对胡文海的赞许之声不绝于耳,“人民英雄胡文海”几个大字赫然出现在网络上。 事情过去9年,我们伟大祖国又发生了很多类似事件(比如邓玉娇案、杨佳案),关于此类事件的民间解释相对来说已经比较稳定和成熟,用不着我再来解说。我想强调的是,如果我们依据“当人类个体生命开始的时候,生命过程就会有两种元素——遗传和社会——与之相伴”([美]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观点,很容易就可以体悟到,任何社会中的个体行为都带有千差万别的社会与人的原因,如果我们想了解作为个体的个人事件,就必须深入到这个人生存着的环境中去,观察和了解其之所以发生的缘由,只有这样才能够精微地解说社会与人性在事件中的作用,才能够弄清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 3.五年前 如果说性格属于遗传范畴,那么,胡文海是什么性格呢?新闻报道没有提供更多的信息,我听到唯一描述来自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从小就是有名的愣人,别说谁对他不满,就是他看你不顺眼也要下手教训你一下。”据说大峪口村很多村民都领教过他的教训。 这样说来,胡文海只是一个“愣”,似乎并没有两面三刀、欺软怕硬、口蜜腹剑、趋炎奉势、阴狠歹毒、狗仗人势、鼠窃狗盗、衣冠禽兽、狼心狗肺、谄上欺下、蛇蝎心肠、轻诺寡信、鸡零狗碎、欺行霸市、非偷即抢、翻手云覆手雨、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格缺陷;也不是那种青面獠牙、獐头鼠目、为虎作伥、蝇营狗苟、忘恩负义、好逸恶劳、寡廉鲜耻、放浪形骸、贪赃枉法、卖官鬻爵、诛锄异己、罪恶昭彰之人,单纯一个“愣”字实在无法说明此人对17个人痛下毒手的原因。 我在陕北插队的时候,村里也有这样的“愣人”,老乡描述说:“性子不好,点火就着,倔强得就像一头驴。”“愣人”见不得不平之事,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例如,别人看到公社干部到瓜园吃甜瓜不给钱什么都不说,“愣人”就可能把眼睛瞪牛蛋那么大,直撅撅说:“你要给钱哩!”如果是柔弱之人说出这样的话,蛮横惯了的公社干部就会讥诮说:“毬哩!我给你钱,我还没朝你要钱哩!”谁还敢说什么?但是现在公社干部面对的是人事不知的“愣人”,知道狗日的吃软不吃硬,也就只好堆下满脸笑容,说:“啊!你看你,谁说不给钱了?这不是钱么?”把钱给了看瓜园老汉。我看到过最极端的情形:“愣人”看不过一个汉子打自己的婆姨,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钵子大小的拳头,一下子把汉子打倒在地,还教训说:“婆姨嘛!打一两下算毬了,你往死打她呀?”被打倒在地的汉子忽闪着眼睛看“愣人”,虽然觉得日他妈的撞见了活鬼,“我打我的婆姨碍着你什么事了?”由于是“愣人”,也就不再说什么,拍拍屁股干活去了。 没有人认为“愣”是不可原谅的性格缺陷,由于“愣人”身上有一种聪明人身上没有的正义品格,所以往往深得人们的喜爱,在乡民中间的口碑很好。我不知道胡文海是不是我见过的那种“愣人”,所以无法做出评价,但是根据报道,有一点可以确认,胡文海是那种无法忍受别人都在忍受的东西的人,他一定是对某个特殊人群产生了敌意,才导致后面杀人事件的发生。 依据心理学观点,人之所以对他人产生敌意,通常是因为他所珍爱的自我遭受了他人的损害,这种损害唤醒了潜藏在其心灵深处的愤怒。愤怒是一种危险的情绪,如果不及时排解,就会逐年逐月逐日淤积起来,就像被地壳封闭的岩浆,如果理性和利害算计都无法压制它,岩浆就会通过一个小小的孔隙喷发出来,演变成为暴烈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不计后果。那么,胡文海所“珍重的自我”是在什么情况下遭受了什么人的损害呢? 我们把目光投向凶杀案发生的五年前。 1996年6月19日,晚9点,胡文海在自家果园浇地的时候,同样在相邻地块干活的高彦苏、高彦堂兄弟悄悄向胡文海包抄过来,还没容胡文海做出反应,兄弟俩手里的铁锹就呼啸而至,劈到了胡文海的脑袋上,顿时血流如注。等到第三锹劈过来的时候,胡文海本能地用手臂去挡,手臂被豁开了一道口子。胡文海眼看不支,处境极为危险,就在这个紧要当口,胡文海的弟弟胡青海适时赶来,和胡文海一道与高彦苏、高彦堂对打,救下胡文海一条性命。
胡青海把胡文海送到医院,胡文海身上的伤口一共缝了23针,活了下来。遭遇这么大的事情,按照常理,受害者胡文海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奇怪的是这个远近闻名的“愣人”非但没有报案,反而悄悄隐忍了下来。5年以后,胡文海在庭审的时候说,由于没有第三方见证,他担心公安机关以“浇地引发纠纷”为由,对事情做轻率处理。这就是说,胡文海不相信代表国家行使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安机关能够秉公执法,还社会以正义,而这种不信任并不是胡文海性格偏执造成的,我们随后就会看到,它来源于残酷的生存经验。 “愣人”胡文海这时候也变得心细起来,开始前后思量这件事情何以会以这种方式发生。高家兄弟是十几年以前从河北迁移到大峪口村的普通农民,两户人家前无仇后无怨,事情发生的当晚,胡文海和两兄弟也没有发生半句口角,高家兄弟为什么要突然对他发动袭击,必欲置他死地而后快呢?胡文海推想,有人背后指使高家兄弟,他们是要杀人灭口! 后来发生的事情不是否定而是进一步证实了胡文海的推想。事发当晚,高彦堂全家4口就连夜搬离了大峪口村,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大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根生就非常意外地来到他家,对胡文海说,他是受现任党支部书记李利生(袭击他的高彦堂的姐夫)的委托,来做说合工作的。说合什么事呢?正是袭击的事! 胡根生直截了当:“利生说了,缝一针给你1000元,缝23针给你23000元,这事就过去了。”胡文海表面上说:“我跟利生关系不错,我不能要他的钱。再说了,这事跟根生没什么关系,我凭啥要他的钱?”没说出个所以然,两人就分手了。胡根生走后,胡文海再次陷入沉思,琢磨来琢磨去,终于最后认定:没错!不是别人,正是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等掌握权力、从大峪口煤矿得利的一伙人,在背后指使高家兄弟加害于他,他们这是要灭口! 我提请读者注意,我们已经到事情的关节点了。 4.天不开眼 如果胡文海由于遗传因素天生是一恶棍,譬如说流氓成性,强奸了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的妻子女儿,而上述三位受害者又苦于没有证据,眼看着胡文海将逍遥法外,那么他们指使高家兄弟用暴力袭击的方式“做”胡文海,至少在道义上是站得住脚的,我们的同情将站在胡根生、李利生和刘海生一边。现在的问题不是这样,不是流氓胡文海加害对方,而是对方加害胡文海,原因,竟然与我们这个社会正在全面溃烂的痼疾——权力罪恶——有直接关系! 请注意这三个人的身份:胡根生是大峪口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利生是大峪口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刘海生是大峪口村煤矿矿长。熟悉中国社会现状的人都知道,权力无论大小,只要它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封闭的权力系统——我把它称之为“权力场”,它就有决定其“场”覆盖和辐射范围之内所有人命运沉浮的能力,小至单位,大到国家,概莫能外。大峪口才是多大个地方?这几个把持权力的人要是想“做”什么人,那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么?在通行“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当今社会,大峪口村村民一定都知道,你即使有胆量得罪天王老子,也别得罪这几个人。不幸的是,胡文海得罪的正是这几个人。 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曾经向晋中市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办煤矿“3年少报5万吨产量,偷漏税100万元,少交管理费25万元”的情况,而在此之前,贾润全曾经跟胡文海商议过举报的事,于是胡根生等人就认为是胡文海暗中唆使贾润全出面告状,胡文海自然成了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
胡文海在法庭上这样解释:“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到大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作敢为。村里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胡根生曾经说过,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谁还敢告?”言外之意,既然胡根生等人认为胡文海指使贾润全告状,当然也就认为只有把胡文海除掉,才能继续过“日进斗金”的好日子。 人世间的事情,但凡涉及财富和与财富有关的特权,往往关乎生死。当胡文海的言行危及到胡根生等人的财富和权力的时候,合乎逻辑的想象是:加害胡文海一定成为了这伙人的既定目标。胡文海的推断是正确的。 现在我们设身处地想象一下,假设你也知道有一伙人或迟或早要对你下毒手,而你又眼睁睁看着有人向党和国家机构举报而无法触动那个人一根毫毛,那么,你将如何判断自己的处境?你会觉得孤立无援,你会觉得围拢在你身边的全部是压制你的力量,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稍有不慎,再进一步得罪那伙人,危险将顷刻而至,你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时候你将会怎么想?你一定会产生出这样一个危险的念头:“草泥马,来吧!大不了一起死。” 胡文海正是这样想的,他早在1996年就对胡根生等大峪口村的权势人物动了杀心。然而杀人毕竟不像杀鸡那样简单,一刀下去把脑袋剁下来了事,即使是“愣人”胡文海也不是想干就干,提起刀子就去找人家玩儿命。我相信,他一定经历过剧烈的思想斗争,一定曾经像哈姆莱特反复诘问“生存还是毁灭”那样,日思夜想过“杀还是不杀”的问题。杀与不杀,生死两界,杀人者和被杀者均是如此,所以人只有在彻底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会选择去“杀”,杀死他人,同时也意味着杀死自己。杀,是最后的了断,是一个人对整个世界失去信任之后的了断,现在还没到那个时候——这句话还可以这样说:胡文海还没有对整个世界失去信任,他还抱着一丝幻想。 2001年1月,胡文海发现了胡根生等村干部贪污了500多万元,在一定程度上,这个新的发现延缓了他去“杀”的念头。胡文海在法庭上说:“我看到他们贪污了那么多钱,就不想陪他们一起死了,我想通过正当渠道扳倒他们。” “正当渠道”就是合乎社会规则的渠道,即行政的和法律的渠道,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企图像人那样活着的最后靠山,最后屏障,最后支撑。胡文海拿到了大峪口村煤矿1992年-1993年度工资表——煤矿实行计件工资,根据工资表就可以推算出煤炭的实际产量,就可以推算出胡根生等犯罪团伙鲸吞了多少国家和村民们的资财,这是响当当的证据!证据在手,胡文海自认为有了扳倒胡根生等人的武器,这同时也是避免去“杀”,从而保全自己性命的一个机会,这个不识时务的“愣人”调动起前所未有的热情,奔走着在大峪口村挨家挨户征集控告签名。 胡文海不愧为胡文海!在一个控制严密的权力场中,竟然征集到了121名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签名!这就是说,即使在大峪口村这个全封闭的权力系统中,由于有了带头人,原先怯懦恐惧的人不再怯懦恐惧,在覆盖着绝望灰烬的地方,正义之火开始熠熠闪亮,人们开始相信老天也有开眼的时候,腐败的权势者能够得到惩罚,老百姓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正义能够得到伸张。乡亲们的支持一定给了胡文海很大的精神力量,这个并未成为领袖的人心底里一定涌动过一种领袖的激情,自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给那个没有任何力量保护和遮挡的群体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 胡文海自信满满,颇有几分英雄气概地踏上了上访举报的征程。他先找到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崔副书记懒洋洋地看着胡文海,淡淡地说:“等过几天我去问问。”几天过去了,十几天过去了,几十天也过去了,胡文海并没有在大峪口村见到敬爱的崔副书记的身影,相反,他看到他所控告的人仍旧活灵活现地从事着他们的掠夺和贪污的勾当,老百姓仍旧在默默承受每天都在持续的精神压力和物质损害。胡文海曾经再次和数次到镇上找崔副书记或者其他书记,他得到的只是推诿和敷衍,有的干脆把他作为闹事的刁民予以斥责。 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他会感觉,会分析,当他感觉一个环境不再是正义的容身之所时,他自然会做出分析,做出不再从那个地方寻求正义的决定——胡文海认为,一定是胡根生等人用金钱买通了镇领导,在这里告状无异于向狼讨要同情,不可能有任何结果,天不开眼,你没有任何办法。 “愣人”胡文海开始越级上访,从镇政府到区政府,从区政府到市政府,再从市政府到省政府……胡文海的举报信投递到了所有他认为有责任对此类权力腐败案件过问的部门,包括公安部门、纪委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 然而结果如何呢? 5.“胡文海困局” 早在开始告状之前,有告状失败教训的贾润全就对胡文海说:“你必须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告;你出去要坐车、吃饭,必要时还得送礼,所以你必须得有资金,你承包过煤矿,这方面知道得比我多。你可别千万别像我这样,告了半天没有任何结果。”贾润全不幸言中了。 漫长的8个月过去,胡文海的告状还真的落得了个“没结果”——无论胡文海举报到哪里,举报材料最后都会被批回到两个部门,一个是乌金山镇纪委,一个是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这很让人郁闷。打个比方,你控告狼2的状纸,最后都会被批回到狼1那里,狼2在第一时间就能够掌握你的动态。现在的事情还不仅如此,狼1对狼2的勾结和保护已经到了不加任何掩饰的程度。据胡文海在法庭上讲述,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曾经对他叫嚷:“你胡文海就是把状子告到中纪委,我崔某某不给你办手续,你还是没办法!你没办法!”而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则虚与委蛇,公开打太极拳,哭丧着脸说:“我实在是没有办案经费呀!”胡文海说:“如果只是钱的问题,那好办,你们办案,我给你们支付相关经费,怎么样?”大队长仍旧满脸愁容,说:“我实在是抽不出人来呀!”这时候,“屁民”胡文海还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我给你物色几个办案人员”吧?
胡文海的努力被一道道无形的铁墙阻挡,陷入到了难以言表的困境之中,我把这种局面称之为“胡文海困局”。如果用确切的定义来概括我杜撰出来的这个概念,可以这样说:权力异化为与人对立的力量,人成为权力的猎物,人在这种状态下的处境,就是“胡文海困局”。 “胡文海困局”不是胡文海一个人的困局,在一定意义上,是我们所有人的困局。只要你仔细分析一下你过往和当下的处境,只要你从微观的个人状态推及到对整个社会的观察,你就会发现,我们面对的正是“权力异化为与人对立的力量,人成为权力的猎物”的恐怖状态,我们所有人都是胡文海,我们都程度不一地陷入到了被权力裹挟而无法挣脱的困境之中—— 当国家推行某项政策的时候,往往带有强制力,这就是政治学语汇中的“国家暴力”。国家暴力只有在维护人民福祉的情况下才是正当的,如果它维护的不是人民的福祉,而是冠冕堂皇的所谓国家目标,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不正当的。正是这种不正当的国家强制力,使你在无法做任何权利伸张的情况下被迫下岗,成为了“光荣的”下岗工人,而经过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所谓“股份制改造”,工厂竟然变成了权力者的私产,与你没有了任何关系!突然被勒令买断工龄或只领取少得可怜的生活费的你,不知道该如何向父母孩子交待,你能做的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根又一根抽烟,你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时候的你就是胡文海,你面对的就是“胡文海困局”。 中国有数千年历史,光明过也黑暗过,全看是否遇到了明君。我们说中国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原因多多,其中一种大概在于:即使再昏庸无耻的皇帝也没有胆量取消民间社会,改变私有制,也正是因为如此,多少年来,勤劳善良的中国人民从来没有中断小康生活的梦想。然而这一切都在1949年改变了——中国人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社会空间,所有人都不得不直接面对着冷冰冰的国家机器;由于变私有制为公有制,数千年以来人民破天荒地成为了真正的无产者,进入到了前所未有的奇境之中。你被国家剥夺而又无法说出你的痛苦你的忧伤你的愤懑,这时候的你就是胡文海,你面对的就是“胡文海困局”。 历经60年,国家权力已经修炼得如同钢筋铁骨一般强大和专横,当它与突然出现在这块土地上的另一种邪恶力量——资本——勾结在一起的时候,大规模的权力罪恶和社会罪恶将无可避免:它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巧取豪夺,强行霸占集体所有的土地,拆除你世代祖居的房屋;为了遮蔽无所不在的权力罪恶,它雇用黑道用下三滥手段驱赶和拦截访民;为了让城市看上去光鲜,它不惜断绝底层民众的谋生手段,砸烂你的小卖部,掀翻你的小推车……假如你是被强拆的居民,假如你是失去耕地的农民,假如你是被驱赶被强奸被殴打的访民,假如你是被城管人员追逐的小贩,那么,这时候的你就是胡文海,你面对的就是“胡文海困局”。 你很骄傲你是一个用思想站立的人,你在大学讲坛宣讲自由主义思想,你在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会上侃侃而谈中国社会的深层次问题,你在海内外报刊讨论中国的财富分配和特殊利益集团问题,你建议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大规模向人民让利,你呼吁限制国有垄断企业肆无忌惮地掠夺社会……这都很好,因为你所做的这一切都在证实着你的知识分子品格,但是,如果民众诘问:既然你们做了那么多努力,为什么官员公示财产问题拖延二十多年仍无结果呢?为什么国有企业仍旧在掠夺民间呢?为什么每年高达一万亿元的“三公消费”问题仍旧无法解决呢?为什么死了那么多人仍旧无法阻止强拆事件持续发生呢?你将无法回答。就在你面红耳赤的时候,你突然听到你被剥夺了授课的权利,单位下发一纸文件已经将你除名,你再也无法获得出国签证,你的书籍被查禁,报刊接到不允许发表你文章的电话通知,你将永久丧失表达思想的权利……你会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觉到自己渺小,渺小得如同一颗沙砾,一绺烟尘……这时候的你就是胡文海,你面对的就是“胡文海困局”。 “胡文海困局”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困局,换一句话说,任何非经人民同意的国家权力覆盖下的人都是胡文海;任何一个权力大于社会的国家——通常被称之为极权主义国家——的人民面对的都是“胡文海困局”。 困局面前,何为解困之道? 我们还是说胡文海。 有这么一句话:“假如意念可以杀人,我们这个世界将血流成河。”很恐怖,也很深刻。从人性的角度说,这句话有它存在的基础,不容小觑。万幸的是,绝大多数人血管里流淌着的不是胡文海式的热血,人们为千万种顾虑所限制,在可怕的困局中往往选择隐忍和妥协,但这并不说明人们的灵魂真的匍匐在了权力的罪恶面前,他们不过是选择了与胡文海不同的生存方式来面对“胡文海困局”而已。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真的从心底里愿意让罪恶的权力欺凌,即使最怯懦的人也曾经产生过拼个鱼死网破的冲动。胡文海是极少数将意念转化为行动的人,在所有有关部门都冷漠地将他一次次拒之门外之后,他知道不可能通过正常渠道扳倒他们了,然而他的天性又驱使他必须为事情做一个了解,于是,“愣人”胡文海血液中的另一种东西就开始被加温,进而沸腾起来,这才有了这桩震惊中外的凶杀大案。 2001年12月25日,胡文海在法庭上义正词严:“4年来,我和大峪口村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都石沉大海,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谁又能够为我们做主!?我走投无路,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实际上我每年从炒股得来的收入都有四五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将为此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 记者描述道:“胡文海的话引起旁听席发出阵阵掌声。” 我愿意把这种掌声理解为那些同样处于“胡文海困局”而无力反抗的人对胡文海的赞赏,就像是他们自己把曾经无数次涌到脑子里的意念转化为行动了一样,就像是他们自己轰轰烈烈地做了一回人一样。 5.历史的回声 任何历史事件都会留下回声,胡文海杀人案也不例外。 随着一声尖锐的枪声,胡文海从这个远远说不上美好的世界上消失了,历史就像过往照旧不动声色地往前走,社会恢复了秩序,曾经短暂地作出激越反应的人也恢复了常态——晋中市市纪委专案组到大峪口村做调查,原先还支持胡文海上告并且在控告书上签名的村民,却唯恐避之不及,很多人开始否认在控告书签过名。他们无法想象,在一个没有胡文海的世界里,他们还有勇气用胡文海的方式与无所不在的权力相处。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在所有涉身其中的人都面临“胡文海困局”的时候,只有胡文海一个人走出了困局,虽然这个“愣人”用的是极为惨烈的方式,虽然他为此付出了宝贵生命的代价。 胡文海被捕以后,曾经与警察有过如下一段对白——
警察:知道为什么逮捕你吗? 胡文海:我知道,杀了一点儿人。 警察:杀了一点儿?你杀了14个人! 胡文海:14个?不止吧?有的人不在,在的话,我还会杀他。 警察: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 胡文海: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 他似乎死而无憾。
据说胡文海打过无数次交道的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都受到了“纪律处分”。我不知道“纪律处分”在国家法律中处于何种地位,大概是很严厉的吧?“纪律处分”包括不包括“处死”呢?依据常识和经验,我又猜想大概不包括,顶多撤职、降级、记过之类,而这些所谓的“纪律处分”,甚至根本和法律惩处不沾边,与14条消失的生命和与胡文海作为罪犯被枪毙的结局相比,被“纪律处分”的官员也就相当于旅游的时候由于车辆爆胎遭受了一点点儿磨难和耽搁而已! 大峪口村的人是怎么看的呢? “这14个人死得确实冤枉,可以说他们都是死在贪官手里了……胡文海告状,如果你们查了,这些人有犯罪事实,就审;没有犯罪事实,就治胡文海的诬陷罪,把他关进监狱,他还怎么行凶杀人?” 这是我在整个事件中听到的最有水准的话。 是的,所有这15条生命绝不是消失于胡文海之“愣”,而是死于罪恶的社会制度制造的“胡文海困局”,死于这种无所不在的困局激发出来的非理性反抗,真正的凶手是社会,是失职和变色的政府权力,是那些利用权力大肆制造权力罪恶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罪犯! (2010-11-23) (欢迎网络转载,转载时务请注明出处,保留作者姓名,保持作品完整;纸媒转载必须得到作者授权。 陈行之联系方式:chenxingzhi200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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