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赵某为了追求刺激,多次组织男子张某和女子刘某,两男一女多次在太原、北京、阳泉等地聚众淫乱。此外,赵某还将3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时拍下的视频,上传到色情网站,点击量87万次。2022年3月从法院获悉,赵某因聚众淫乱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刑1年4个月。 男子赵某有大学文化,中国某动山西阳泉公司员工。 赵某为寻求刺激进行多人淫乱活动,通过网络结识了男子张某,之后经赵某组织,女子刘某、张某积极参加,三人共同在太原市某宾馆、阳泉市多家酒店、北京市某酒店以及赵某、刘某位于阳泉市的家中,多次发生淫乱行为。期间,赵某、刘某还在太原市参加了吴某组织的多人淫乱活动一次。 非但如此,赵某还在其位于阳泉市的家中,将其三人或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拍摄的淫秽照片上传至色情网站供人观看。至案发时,赵某上传淫秽照片总点击量达87万余次。 案发后3人被抓获。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赵某多次组织或者参与他人组织的多人淫乱活动,刘某、张某多次参与其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均构成聚众淫乱罪。赵某在相关网站上传淫秽照片,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播,情节严重,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赵某的律师提出,赵某不具有直接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建议适用缓刑。法院认为,赵某多次组织、参与聚众淫乱活动,并拍摄照片上传至互联网进行传播,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影响恶劣,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刘某不服上诉,称其系初犯,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丈夫犯罪在押,家中尚有年幼5岁的孩子需要照顾,父亲身患残疾不能自理,婆婆身患精神疾病尚在治疗中,原判量刑重,请改判缓刑。 太原市中院二审改判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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